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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来源:wwwkaiyun.com    发布时间:2024-04-18 10:55:0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4月15日,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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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4月15日,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拟以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2,447,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6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公司将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439,160.00元,占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41.20%。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联的内容公告如下: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企业所有者的净利润15,629,778.25元,其中母公司纯利润是-20,946,999.13元,不提取法定公积金。2023年度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529,221,268.99元。

  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发展阶段和未来资金需求,并最大限度地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长远发展的前提下,董事会制订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2,447,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6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公司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439,16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若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而发生明显的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等文件,预案合法、合规、合理。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中等水准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4年4月1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需要,并考虑了公司股东利益,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4月15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发展成长相匹配,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真实的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持续稳定发展,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企业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2024年4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为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德勤华永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有关规定。德勤华永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

  近三年,德勤华永及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德勤华永曾受到行政处罚一次,受到证券监督管理的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两次;十四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一次,四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一次,三名从业人员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一次;一名2021年已离职的前员工,因个人行为于2022年受到行政处罚,其个人行为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并不影响德勤华永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

  以上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德勤华永及以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公司2023年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50万元,与2022年财务报告审计费用相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0万元,与2022年内部控制审计费用相比降低10万元。本期审计费用系按照德勤华永合伙人、经理及其他各级别员工在本次审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成本为基础计算确定。

  2024年度审计收费将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等综合考虑后确定。

  2024年4月3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并对其在2023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审查评估,认为该所具备良好的执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具有为公司提供服务所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项目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024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情况,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2024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4月15日,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

  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权限内办理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确定赔偿限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有关规定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未来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4月15日,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高收益。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投资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为控制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购买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低风险固收类理财等。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中的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1、公司及子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中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不排除可能受到宏观经济波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1、公司将选择期限不超过12个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及时跟踪理财产品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以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产品的投资,不影响正常和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适度的理财产品投资,可以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2024年4月1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不影响资金安全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2024年4月15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不影响资金安全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审批程序合法合规、内控程序健全,能有效防范风险,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

  综上所述,中信建投证券对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无异议。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4月15日,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509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24.475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4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0,470,585.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8,819,447.50元(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1,651,137.50元。截至2021年1月7日止,以上募集资金已到位,并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德师报(验)字(21)第00007号验资报告。

  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1)。

  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需要分期逐步投入募集资金,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止。在使用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进度,合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适当的现金管理产品并进行认购、赎回安排,不会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使用期限到期前将及时归还募集资金至专户,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公司将严格控制风险,选择期限不超过12个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及国债逆回购等保本型产品),且上述产品不进行质押。

  现金管理产品的发行主体、投资范围、安全性分析及产品收益分配方式等,根据公司后续认购产品签署的相关协议确定。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回报。

  1、公司拟认购的现金管理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品种,但可能受到宏观经济波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现金管理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1、公司将选择期限不超过12个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及时跟踪现金管理产品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现金管理产品的情况进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2024年4月1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024年4月15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因此,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4月14日,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收到了监事张鹏先生的书面辞任报告。张鹏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张鹏先生辞去监事职务后,仍继续在公司任职。公司对张鹏先生担任监事职务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张鹏先生的辞任将导致公司监事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因此张鹏先生的辞任报告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填补其空缺后生效。在此之前,张鹏先生将继续按照《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履行监事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鹏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571,807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17,651股。

  为确保公司监事会的规范运作,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监事会同意提名王平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王平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

  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团体心理咨询师。2010年5月至2012年5月,任北京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招生办组长、高级职业规划师;2012年5月至2013年12月,历任公司Java就业组组长、上海分校咨询主管、学生工作部主管、就业部主管、副校长;2014年1月至2015年12月,任公司上海校区校长;2016年1月至2017年12月,任公司企业文化总监;2018年1月至2023年11月,任公司传智汇事业部总裁;2023年11至今,任公司高等教育事业部总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平女士间接持有公司股票153,106股,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已于2024年4月16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为使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24年4月19日(星期五)召开2023年年度业绩说明会。具体情况如下:

  1、召开日期及时间:2024年4月19日(星期五)下午15:00—16:30

  3、公司出席人员名单: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黎活明先生,财务总监徐淦海先生,董事会秘书陈碧琳女士,独立董事张岭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为提升本次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3年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登录上述小程序提交关注的问题,提问通道自公告披露之日起开放。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选择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2,447,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红利0.16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从事数字化人才培养的高新技术企业,是一家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机构,致力于通过自主研发的优质课程内容、教学系统和自有教研团队为学员提供高水平的数字化人才职业教育服务,主要培养人工智能、大数据、智能制造、软件、互联网、区块链等数字化专业人才及数据分析、网络营销、新媒体、产品经理、设计等数字化应用人才。截至目前,公司累计向社会输送各类优秀数字化人才30余万人,全面提升了学员的工作与就业能力,促进了当地数字经济的发展及新一代信息技术行业的发展,积极响应了党和国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号召,有力配合了国家“稳就业”、“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信息化发展”战略,深入探索科技人才教育和科学技术研究,通过源源不断地培养符合国家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战略目标所需要的科技人才,助力国家加快突破关键技术的制约,实现中国科技在国际竞争中的自立自强,赢得国际竞争。

  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数字化人才短期培训业务,公司该类业务主要面向有数字化培训需求的成年人,教学中心覆盖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南京、杭州、重庆、成都、武汉、郑州、西安、长沙、济南、石家庄、合肥、太原、厦门、沈阳、天津等地,在行业内逐渐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与口碑。

  公司于2017年开始运营主要面向高中毕业生的数字化人才非学历高等教育业务,已累计培养毕业生1,100余人,现有在校生近300人,为公司自主举办数字化人才学历职业教育业务打好了前站、积累了经验。受宏观环境及公司战略调整影响,公司已于2022年停止该业务招生。

  为了完善和提升公司数字化人才职业培训和学历职业教育双轨发展布局,为国家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公司于2021年12月投资举办一所营利性全日制统招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现有在校生近500人。

  2023年1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大同好学收到了大同市人民政府的通知,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备案山西省“十四五”高等学校设置规划的函》(晋政函[2022]117号)文件精神,大同好学申请举办的大同互联网职业技术学院(筹)已纳入《山西省“十四五”时期高校设置规划》,同意组织实施。2024年,公司已向相关部门递交了更名申请,拟将学院名称更名为大同数据科技职业学院(筹)。2024年1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大同好学增资的议案》,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26,00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大同好学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大同好学的注册资本达到56,000.00万元。目前相关项目建设工作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展,建成后将进一步拓展公司数字化人才学历职业教育领域,与公司现有数字化人才职业培训业务板块形成横向融通,与现有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形成纵向贯通,完善和提升公司数字化人才职业培训和学历职业教育双轨发展布局,进一步提升公司抵抗外部风险的能力与综合竞争力。

  公司是工业和信息化部认证的国家信息技术紧缺人才培养(NITE)工程软件应用与开发方向资源合作伙伴。2020年公司荣获“江苏省生产性服务业领军企业”、入选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2020年首批高精尖产业技能提升培训机构、公司“黑马程序员”账号被评为风行号年度风范奖最受欢迎知识类账号;2021年公司先后入选亿欧全球教育科技创新TOP30、智能职业教育品牌榜单TOP10、2021世界人工智能大会“中国AI+教育创新榜单TOP30”榜单;2022年,黑马程序员荣获电子工业出版社“2022年度优秀合作机构”奖;2023年,公司入选教育部2023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斩获2023(第七届)企业社会责任发展论坛“企业社会责任公益榜样”荣誉称号,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社局为公司授予“泰达青年人才基地”荣誉称号;2024年1月,公司成为阿里云授权培训认证合作伙伴,同月,公司与华为签署了HarmonyOS人才生态体系服务合作协议,2024年3月,公司受邀参加华为“鲸鸿动能服务商政策发布暨鸿蒙服务商先锋计划授牌仪式”,成为华为HarmonyOS认证级授权培训伙伴。

  公司编著的教材屡获荣誉,其中有14本入选“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书目,6本入选“十四五”职业教育江苏省规划教材。2023年度,公司出版的教材《Hadoop大数据技术原理与应用》《Hive数据仓库应用》《Java基础入门(第3版)》《MySQL数据库入门(第2版)》被评为清华大学出版社2023年最受欢迎科技类图书奖;《MySQL数据库原理、设计与应用(第2版)》被评为清华大学出版社2023年度科技类畅销新书奖;黑马程序员荣获人民邮电出版社《优秀作译者》荣誉证书。

  根据行业内公众公司公开披露的财务数据,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在国内数字化人才职业教育公众公司中排名居第一位。

  公司从事的数字化人才职业教育业务涵盖数字化人才职业培训和数字化人才学历职业教育两大板块。

  在数字化人才职业培训领域,按照培训模式的不同,分为以“黑马程序员”为品牌的现场培训、以“博学谷”为品牌的线上培训。黑马程序员现场培训的培训周期为4-6个月,博学谷线上培训的培训周期通常根据产品类型的不同设定不超过1年的学习服务周期,由学员在线上完成。公司开设培训课程包括:①数字化专业课程。鸿蒙应用开发、人工智能开发、Python+大数据、JavaEE、HTML&JS+前端、软件测试、架构师、集成电路应用开发(含嵌入式)等;②数字化应用课程。新媒体+短视频直播运营、产品经理、电商视觉设计。

  2023年度,公司推出集成电路应用开发(含嵌入式)及电商视觉设计新课程,并于第四季度在HTML&JS+前端课程中增加了鸿蒙应用开发的课程内容;2024年初,鸿蒙应用开发单独成立新课程体系。

  在数字化人才高等教育领域,公司以“传智专修学院”为平台,主要面向高中毕业生,提供周期为2.5年至4年的数字化人才技能教学服务,并与公办大学合作办学推出“技能+学历”的业务模式,培养应用型数字化人才。该业务采用先付费和后付费两种收费模式,后付费模式“上学期间不收学费、毕业月薪不达8,000元不收学费(一线城市)”。传智专修学院以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为主,现有Java大数据、全栈Python、数字媒体艺术三个方向。受宏观环境及公司战略调整影响,公司已于2022年停止该业务招生,报告期内仍有学生在校就读。

  在数字化人才学历职业教育领域,公司于2021年12月投资举办一所营利性全日制统招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宿迁传智互联网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目前已完成前两届学员招生,现有在校生近500人,培养应用型数字化人才,现有计算机应用、软件与信息服务、大数据技术应用、网络营销、直播电商、艺术设计与制作、无人机操控与维护、客户信息服务8个专业。

  公司采购主要是围绕数字化人才职业教育相关业务展开,具体包括培训场地及办公室租赁、培训场地装修、推广服务购买、办公设备及办公用品购买等。

  公司培训模式主要为现场培训模式(面授培训模式、新型面授培训模式)和线)现场培训模式

  公司短期现场培训和非学历高等教育主要采用现场培训模式,包括面授培训模式和新型面授培训模式。面授培训模式是指讲师现场讲解并辅导的模式;新型面授培训模式指由顶级讲师制作知识点视频教学包,再由具有丰富一线开发经验的讲师现场带教的培训模式。

  线上授课指公司根据现场学员的反馈和意见,将顶级讲师的授课过程录制成视频,上传到“博学谷”平台,或以直播形式进行,学员通过付费购买的方式进行在线、学历职业教育模式

  数字化人才学历职业教育业务以“教授数字化相关技术+颁发学历”的模式进行。学校的授课老师来自从全国范围内吸纳的有教育情怀和教育理想的优秀师资团队,同时配备来自企业一线的技术专家、资深工程师等为学生提供专业知识的教学和实践引导,实现产教融合。学校在培养学生扎实的数字化技能和实际工作能力的同时,注重学生的德育建设,以此为学生成为一名数字化人才打好坚实的道德素质及技能基础。

  公司营销部门负责课程产品营销与市场推广。目前,公司的学员主要来源于老学员推荐,公司也积极开拓其他推广模式,包括:

  (1)网络整合营销:通过互联网搜索平台、行业论坛、外部新兴媒体平台、微博及微信矩阵号、自制长短视频、动画节目、视频营销、口碑营销等多种营销方式持续引入潜在用户,再通过自建营销平台、流量平台、社群运营精细化分类潜在用户,推动公司的线)高校合作营销:通过为合作的高等院校提供全方位的教材、教学内容资源、教学支持平台、教学实训服务及高校教师培训等,进行宣传推广。

  公司一直以来十分重视课程实用性、时效性、趣味性的提高,建立了符合职业人才培养逻辑的课程研发机制,具体内容如下:

  (2)基于热门工作岗位的所需能力分析,梳理岗位的典型工作场景和任务,构建岗位胜任力模型和能力图表;

  (3)基于岗位胜任力模型和能力图表,推导出这些能力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点体系;

  (4)基于所需知识和技能点体系,规划课程体系,编制课程内容,配套开发典型的“学用结合”的应用性案例及其他标准化的课程资源(如讲义、教学PPT、教学视频、案例代码等);

  (5)课程资源研发后,立刻在各教学中心及学校投入使用,并快速总结使用效果、不断优化。同时,公司研究院也会积极根据行业趋势研发先进技术案例,提高课程内容的先进性和含金量。

  基于行业技术快速发展的特性,公司课程研发体系是以实用性、时效性、趣味性为目标依托优质师资力量而建立的,能够确保课程内容涵盖市场最新技术,使学员在培训中获得市场需要的最新技术应用能力。

  根据财政部2022年11月30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上述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进行了相应的会计政策变更。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4月5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5日上午9:00在北京市昌平区建材城西路金燕龙写字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亲自出席董事7名。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黎活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和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审阅,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与《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将全体董事2023年度的薪酬情况提交股东大会核定审议。

  全体董事2023年度的具体薪酬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3年年度报告》的相关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2023年度经营和考评情况,董事会核定了全体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的薪酬情况。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的具体薪酬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3年年度报告》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黎活明先生、陈琼女士及刘凡先生回避表决。

  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发展阶段和未来资金需求,并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长远发展的前提下,董事会制订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2,447,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6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董事会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

  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交了对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对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为加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和法规,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权限内办理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确定赔偿限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有关规定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另外的事项等),以及未来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投资期限与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并办理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董事会赞同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使用期限与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并办理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于2024年5月7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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